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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发布者: 监察室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切实遵守 “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节日纠“四风”的责任落实,全面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持之以恒、严防死守,强化警示教育和预防提醒,守住重要节点、盯住关键环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严肃执纪问责。纪检部门将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并严厉追责;对纠正“四风”不力、失职失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持续保持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推动市直公路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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