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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动员会召开
来源: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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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8月15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肖建军作动员讲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方士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韦书兵、段强及巡察专员、市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及二级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各企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十堰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


肖建军同志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肖建军强调,市委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做好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方士钊同志表态发言中强调,此次巡察是市委对十堰公路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鞭策,体现了市委对公路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公路部门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与指导,为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做到全盘接受、积极整改,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效推动十堰公路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堰篇章做出公路贡献。(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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