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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荣获十堰市2016-2017年度 “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09-06
发布者: 王霞

       近日获悉,十堰市公路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堰市2016-2017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此殊荣的同时还有市城区公路管理局大峡超限站、竹山县公路管理局、竹溪县公路管理局。


       2016年以来,局党委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公路文化建设,深化公路行业改革,着力打造“畅安舒美”生态公路品牌,重塑公路行业形象。全市公路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了以“中国好人”、十堰市“道德模范”陈本贵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弘扬公路正能量。系统上下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志愿者服务、“包联社区帮扶”等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公路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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