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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推进十堰路政管理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7-09-05
发布者: 罗远斌

      

  为认真贯彻落实半年拉练督办会精神,推进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十堰市公路局路政科针对半年拉练督办会局领导提出的“坚决要把路政管理工作抓到位”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科学安排,真抓实干,履职尽责,通过采取三项措施,不断推进路政管理工作上台阶。

  抓点带面,路域环境整治新提升。

  在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方面,为切实改变路域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基本达到“八无”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督办活动。8月下旬,由分管领导带队,已对城区G316、G209、S235全线,竹溪G346、S229,竹山G346、G242路域环境进行了检查督办,对城区即将接养的S281、S446、S447路政管理工作进行了前期介入,按线路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城区、竹溪、竹山公路局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明确十堰城区、丹江口市公路局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继续加强检查督办,形成整治工作经验,向全市推广,在我市掀起路域环境整治新高潮。8月30日,城区路政大队联合黄龙镇综管部门、交警四大队、黄龙派出所、大坝和舒家社区,集中对黄龙至舒家路段摊点及加水点清理,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并对社区居民、商铺进行《条例》宣传,倡导人人爱路护路意识。本次活动累计清理摊点3处,治理加水点6处,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二是对2017年度3个“全省过境路段集镇整治计划”(竹溪县河镇、竹山上庸镇、郧西香口镇)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办。结合验收标准逐项对应查看,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下一阶段整改任务,以确保年终省局验收达标。

  重拳出击,超限运输治理见成效。

  在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方面,为配合9月1日《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积极宣传贯彻《条例》,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在市公路局指导下,丹江口市公路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了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孙咏平就治超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8月11日以来,丹江口市积极强化治理措施,合理安排部署,主动落实责任,联合交警、运管、安监、国土、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治超专班,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货车超限超载整治行动,经过专班人员二十天的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共查获超限车辆18辆,1辆运输不可解体物挖掘机,在转运消除违法状态后已放行;卸载货物310余吨,切割非法改装加高拦板车辆6台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改善了丹江口市道路环境,对车主及企业形成了有力震慑,保护了公路基础实施。8月31日,竹溪县公路局联合公安交警、运政部门对非法改装车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在超限治理中查处到的非法改装大型自卸货车进行强制切割。当天,共拦截切割车辆7台,对其他非法改装车辆,交警将加大上路巡查频率,发现一台强制切割一台,并在当地电视台上进行集中曝光,这一举措有效打击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力地震慑了非法改装车辆经营者。

  强化宣传,《条例》宣贯全覆盖。

  在《条例》宣贯工作方面,自6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条例》宣贯电视电话会后,市公路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方案》,宣贯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县市区公路局在《条例》宣贯活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按照市局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对宣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通过悬挂横幅、车载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并利用公路管理站LED显示屏和公路可变情报板滚动播放;三是印制《条例》单行本,在车流量大、人员集中的地区进行发放,并安排宣传车到公路沿线乡镇、厂矿企业进行流动宣传;四是深入公路沿线货运站点、矿上企业、车辆集散地、运输业主、集贸市场、乡镇等重点地区散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进行宣传解读;五是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通过逐章逐条宣读及集体讨论的方式,重点解读了《条例》有章节,切实掌握《条例》精神和具体要求,确保能在今后的路政管理工作实践中熟练运用法条,规范管理、依法行政。9月1日,市公路局在城区公路局大峡超限站开展《条例》宣贯现场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路政宣传车对《条例》进行巡回播放,路政人员就老百姓最关心的建房、种植、开道口、公路安全等问题,依据《条例》进行了热情解答,并发放宣传资料,倡导大家共同保护公路,共同维护路域环境。咨询活动吸引了百余名当地群众参加,现场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各县市区公路局按照市公路局工作安排,分别在当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条例》宣贯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公路部门印制并发放各类《条例》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20余次;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辅导讲座和测验考试20余场次,覆盖面达到全体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养护人员;制作《条例》宣传展版4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20余条,利用公路沿线驳岸、挡墙喷绘宣传标语90余条;在多个公路站点、主要集镇进行了30余次《条例》集中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利用车辆上路宣传100余台次;各单位以《条例》宣贯为契机,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活动10余次;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贯彻氛围和爱路护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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